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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垃圾處理公告

發布日期:2016/5/3

一、為避免影響治喪民眾觀瞻及配合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第二殯儀館自105年3月1日起於至誠廳旁及火化場旁設置垃圾集中場,實施垃圾集中管理。 二、重申殯儀服務業者或其協力廠商於館內辦理治喪儀式產生之廢棄物不得任意棄置,應按現場規劃之分類方式分別投入垃圾子車,且不得使用黑色不透明垃圾袋混裝或任意錯置丟棄於垃圾集中場,亦不得自館外攜帶廢棄物丟棄於館內。 三、敬請配合辦理。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