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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世界風情民俗

葬禮(英語:funeral),也稱葬儀、葬喪或喪事、白事,是一種社會儀式,正式標誌一個人的死亡,也是一種處理屍體的禮儀。世界各民族都有不同的葬禮形式。葬禮的歷史和人類文明一樣古老。例如石器時代的墓葬中,死者的肢體經常按一定格式擺放過、屍體塗有象徵鮮血和生命的紅赭石,墓穴中有陪葬品等。從人類學的角度看,葬禮是讓活人用非破壞性的方式向死者致哀,把由於人的死亡而被擾亂的社會關係重新平衡起來,它可以維持社會的凝聚力並防止社會崩潰。

【華人風俗葬禮】
• 中國傳統葬禮
中國傳統葬禮的主色調為白色,故亦有白事之稱,與紅事(喜事)相對。隨死者的宗教信仰和經濟情況,整個過程中經常混雜有關的佛教、道教或風水儀式。隨着現代化帶來的生活節奏的加快和世界文化的交融,現在的華人葬禮更是參雜了各宗教(佛家、道教)、地方文化、民族文化(如日本)等,傳統治喪儀制主要過程得以保留,但如喪儀、喪服制、孝服制等傳統已被『簡化』,完整依儒家舊制者已鮮有見聞。

其主要過程有:
小殮 : 為屍體淨身整容,穿上壽衣。這個步驟要儘早,甚至有時在斷氣之前就進行。因為過幾個小時,由於肌肉細胞死亡,會出現稱為屍僵的四肢僵硬現象,影響穿壽衣。壽衣不能用皮質,因傳統認為這樣死者會轉世成動物。壽衣(喪服)多採用中國傳統服裝。
報喪 : 正式通知遠近各處的親友死亡時間、情況和葬禮安排。經常有嚴格的形勢和順序規定。
奔喪 : 親友攜帶禮品、禮金、輓聯、花圈等從外地來參加葬禮。
停靈 : 又稱暫厝,將屍體在靈堂停放若干天,等待前來奔喪的親友;同時有助於確定死亡而不是昏迷假死。靈堂可為家中房間、臨時搭制的靈棚、或殯儀館的專用房間。靈堂內設悼念條幅、死者遺像、供奉死者的食品(供品)、香、蠟燭、紙錢等。另外,在暫時不能正式安葬死者的情況下,將棺材寄放在寺廟等地,等待未來下葬,也可稱作停靈。
守靈 : 停靈期間,已在場的親友,特別是死者的晚輩在靈堂輪流守護死者的屍體,接受奔喪者的弔唁。在整個葬禮期間,死者親近的晚輩(稱為孝子/孝女)穿不縫邊的白色粗麻布衣服或褂子,腰系草繩或麻繩,腳穿草鞋,稱為孝服。
大殮 : 當著家屬的面,將死者移入鋪有褥子的棺材,蓋上被子,釘上釘子封棺。富裕的人家可能用內棺和放置隨葬品的外棺兩層。
出殯和下葬 : 把棺材送到墓地埋葬。出殯開始的標誌是孝子將一個瓦盆摔碎,稱為「摔盆兒」。由孝子執「引魂幡」帶隊,有樂隊吹打,沿途散發紙錢到墓地。下葬儀式有道士、風水師協助。
燒七 : 下葬後,親友每七天去墓地看望並燒紙錢,一共去七次共四十九天。還有類似的招魂、超渡、燒紙錢等活動,稱為「做七」。第四十九天的儀式稱為「斷七」,為正式葬禮部分的結束。
守孝 : 按儒家的傳統,孝子應該守護在父母墓的周圍三年,期間避免娛樂、飲酒食肉、夫妻同房等。
牌位 : 家人用香燭祭品供奉寫有死者名字的牌位。
掃墓 : 親友於清明節、抑或重陽節期間修理、打掃墓地。

• 喜喪
喜喪是一種中國的喪葬形式,即用熱鬧的喪葬氣氛取代以前凝重的喪葬氛圍。據傳統,漢族通常允許為『百年歸老』(百歲亡者)或稱上壽(「上壽」傳統指90歲以上者,但民間一般都放寬到80歲)的親屬舉喜喪,因認為人能活上80歲以上(甚至百歲)已算是不容易,值得為亡者慶祝(緣由各有其說,此為其一說)。這種喪葬方式的作用是通過繁多的禮節程序將喪者的直系親屬的注意力從悲傷中轉移出來,並且通過族群的聚集來增進集體的團結。

【台灣葬禮風俗】
徙舖 : 臺灣本省人現今大多仍有返家安息的習俗,甚至有「在家過世」才算「壽終正寢」的觀念,讓許多病危的病人放棄急救或醫療離開醫院。此時,就醫醫院通常會簽署同意離院,並由家屬租用救護車或自行開車將病人接回家。至於地點,一般喪家會將病危家人或遺體放置公媽廳,或是公媽桌。(即放置神明、祖先牌位的客廳或桌子),在死者腳邊用鍋子不斷地燒紙錢(俗稱「腳尾錢」),死者腳邊要擺著插有筷子、肉類、鴨蛋的腳尾飯。此種移靈方式因臺灣各地的都會化,有所簡化。時至今日,喪家多半會租用殯儀館當作移靈場所。
更衣 : 於死亡前或後,換穿壽衣。一般而言,男性死者會換穿長袍馬褂,女性死者會換穿鳳仙裝。
遮神 : 俗信神明、祖先見得死者遺體沐浴、更衣、移動等,為大不敬。所以死者遺體在家,尚未入殮之前,須以紅紙、紅布或米篩等物遮掩神像、及祖先神主牌,並停止奉神祭祖。若是死者只有神主牌在家,遺體在殯儀館,則不需遮神。
安靈 : 商請僧人、道士設置靈堂及死者牌位,又稱「豎靈」。
開魂路 : 死亡後,請僧道製「引魂幡」,多半以三五尺長之黃白色布,上書符咒及死者姓名字號、籍貫、生日、忌日之類字樣,懸於竹枝。作為引領死者靈魂的標誌。做好之後,即可在三寶如來、西方三聖或三清道祖、救苦天尊等神佛前誦經引領死者靈魂,出殯時引魂幡則由長子或長孫拿。
哭路頭 : 未能會得死者最後一面的女兒或其他晚輩,得知親人死訊,在離家一段距離時,大聲舉哀,痛哭跪爬直到家中,俗稱「哭路頭」。
發訃 : 發表訃聞,通知諸親友。
入殮 : 將遺體放入棺木中,不過並未蓋棺。
示喪 : 家中安靈者,應於門外張貼字條,父死:書「嚴制」、母死:書「慈制」,」晚輩去世時用「喪中」」(日本習俗書:「忌中」),喪宅春聯與「春」、「福」、「恭喜發財」等吉語則要去撕除。應在左鄰右舍門口貼上紅紙,以避禁忌。出殯後始將紅紙移除。
捧飯 : 每日晨昏須由死者女眷送飯至神主牌前,直到「滿七」或「百日」。
守靈 : 死者親屬在出殯前必須輪班守護遺體,以免貓、狗跳過或遇到其他特殊情況,也稱守舖。
作七 : 死後,每七日需請僧道來作法,一般以死後第七日稱為「頭七」,第十四日稱「二七」等。「作七」大多需要連續七次,第七次「作七」稱為「滿七」或「尾七」。不過今日則會因出殯日期而對「作七」有所增減。閩南古俗在尾七之後,每十日舉行法事一次,稱「作旬」,直到作「百日」為止。而臺灣則作法事至「滿七」即止,而不「作旬」,臺灣本省人則直接稱「作七」為「作旬」。
燒庫銀 : 家屬圍成一圈,在圈內焚燒紙錢「庫銀」給死者。臺灣民間信仰,人轉世之前,都曾向地府商借一定數額的「庫銀」花用,死後必須返還陰間。且多燒一些,也可供應死者在陰間的存款與賦稅。
燒靈厝 : 家屬會去購買紙車、紙馬等紙紮祭品,尤其是紙作的房屋「靈厝」,在死者靈前焚燒,以供應死者住宿、使用。
作功德 : 在出殯前,延請僧道作大型法事,通常持續一至七日,又稱「作功果」。
大殮 : 將棺蓋蓋上。
旋棺 : 俗稱「繞棺」,僧道唸誦經咒,率領親屬環繞棺材數圈,向死者致意。
封棺 : 俗曰「封釘」,在僧道的指引下,死者親屬用斧、槌作勢以鐵釘封住棺木。女性死者,多由兄弟或堂兄弟封釘,男性死者則多請輩份較高者封釘。
出殯 : 俗稱「出山」。喪事時,將棺木移到墓所或暫放的地方。出殯日期並不一定,今日臺灣多於滿七之後出殯,將亡者的牌位放入「斗」中,出殯時由長子或長孫手捧著,稱之為〝捧斗〞。
進金 : 火葬的骨灰,被送指定地點、靈骨塔安置,入塔者稱「晉塔」。
點主 : 有將死者靈魂引入神主牌之意,一般請官員、有名者、富貴者擔任「點主官」,現在多由僧道或風水師兼任,親屬跪地拿著死者神主,「點主官」以硃筆或雄雞冠血在神主上點劃,再以墨筆補黑,此即「點主」。
返主 : 出殯完畢返回喪宅,由長孫或其他親屬持返神主牌位,俗曰「返主」。
除靈 : 「出殯」、「返主」完成,喪事大致結束,親屬脫去孝服、修整儀容,又稱「除服」。
巡墳 : 埋葬數日後,親屬去墓地祭拜,且略略掃墓、並防備墳墓被破壞,又稱「巡山」。
完墳 : 於墳墓築成後,擇日延請僧道作法事並祭祀墓地土地神,稱「完墳」。又稱「完山」、「謝土」。客家地區、宜蘭一帶則多會另祭龍神。
百日 : 死者逝世後第一百日,須請僧道誦經超渡,稱之為「百日」。
對年 : 死者逝世滿一週年,延請僧道誦經超渡,稱「對年」。
合爐 : 在「對年」或其他日期時,請僧道作法,把死者靈魂請入家中祖先神主。並將死者個人的牌位火化,將死者的姓名寫入祖先牌位內,稱為「合爐」。

【中國大陸 葬禮風俗】
中國因為地大物博、種族繁多,所以喪葬形式千奇百怪,例如藏人的天葬、四川湖葬、懸棺葬,外蒙草原葬等等。
多年前隨著中共破四舊、文化大革命,沿海地區上海、廣洲等,多以火化為主,且設有公立殯儀館及公家葬儀社,儀式就更為簡單了。往往向往生者行哀悼鞠躬禮,十分鐘左右就結束告別儀式。
近年來大陸經濟逐漸發展,有些地區也開始恢復土葬、守靈的觀念,但是仍然屬鄉下地區居多。

【香港葬禮風俗】
九七前為英殖民地統治,所以宗教混合佛教、地區宗教及基督教等,治喪地點多以殯儀館為主。例如世界殯儀館,許多名人都在此舉行儀式。
香港與台灣類似的是,子女認為要盛大舉行,才會對得起父母親,所以許多形式上有與台灣相似之處。

【日本葬禮風俗】 
採佛教(日蓮),死亡當日不入殮,經僧侶頌經徹夜守靈。目前大多選擇火化居多,治喪地點也有佛教寺院或殯儀館(齋場),也會發訃聞,並在盛大的告別式後進行火化。
火化後也會舉辦類似台灣做七之儀式,如三十五天或四十九,或百日忌、周年忌、三回忌、七回忌等,或是追悼會等儀式。他們認為第三十三回忌時,死者亡魂已經成為祖靈。

【韓國葬禮風俗】
韓國也比較偏向佛教儀式居多,尤其韓國受儒教影響甚大,喪禮依次會舉行喪禮、盧祭、小祥、大祥、忌祭、墓祭。
連在家門口貼喪中、忌中等也與華人類似,父母喪時,也要守三年喪,此點與周禮中所記錄相符。就喪禮時一樣也會收取奠儀,此點與日本、台灣是一樣的。